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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一致性评价政策出台国内仿制药将面临大洗牌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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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5年开始,国家和相关部门对于仿制药的动作频出,7月22日,食药监总局启动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真实性核查工作;7月31日晚,该局再发加快解决药品注册申请积压问题征求意见公告,而8月18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尤其引发行业地震,该意见明确提出力争2018年底前,完成国家基本药物的一致性评价工作,促进仿制药和原研药在质量和疗效达到一致。其核心在于提高药品质量,推进上市药品的有效性、安全性、质量可控性达到或接近国际水平。这显示了国家整顿仿制药的紧迫性,对于国内众多仿制药来说,不啻于一场生死大考验。

现状:我国仿制药质量与原研药差距确实较大
国内目前大部分仿制药生产参照的标准不完整、不规范,有些是依照其他仿制药的标准来生产,与原研药在安全和有效性上存在较大差距。制药业内人士估计,70%以上的国产仿制药药效与原研药存在差距。在治疗上,仿制药发生副作用的风险也远比原研药大。比如仿制药氨苄青霉素,即使青霉素皮试呈阴性,也要高度警惕出现药物疹的可能性;还有部分仿制的抗真菌药,发生皮疹和对肾、肝的损害等毒副作用相较原研药几率更高。

吸入性药物的仿制药具有更严格的质量标准
作为特殊剂型,吸入性药物因其可通过吸入直接到达肺部而进入体循环发挥全身作用,因此,其疗效和安全性相比口服药物具有更高的标准。同时,吸入性药物主要用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COPD)、哮喘等疾病呼吸道症状的控制,如喘息、呼吸困难、呼吸窘迫等,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可危机患者的生命。当前国内外相继更新吸入性药物仿制药的评价标准。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粉吸入剂的粒径、靶部位沉降率及非靶部位沉降率等药剂学特性上的不一致性,可引起不良反应增加或疗效降低;
2、患者对吸入剂的治疗反应直接影响用药依从性,不一致的治疗效果可导致患者中断治疗。
3、药品的工艺制备专利以及吸入装置的专利效期都久于主药,因此给药装置并不能被完全仿制。

美国FDA和欧洲EMA对于吸入性药物仿制药质量标准的规定
对于治疗COPD或哮喘的吸入性药物的仿制药,美国FDA和欧洲药物管理局(EMA)都有非常严格的要求。除了需要具有与参照(原研)药一致的生物等效性外,还应提供治疗一致性的结论。
FDA要求仿制药应具有与参照药一致的肺部沉降部位、一致的主药含量以及一致的理化性状。实际上,美国由于对吸入剂仿制药的验证相当严苛,以致近年来并没有吸入剂的仿制药向原研药发起PK并投入市场。
EMA则因主药与吸入装置的专利保护期不一致将仿制的吸入剂谑称“hybrids”(混合物),在欧洲仅有2个仿制的吸入药在上市前被评价为具有与参照药的治疗一致性,但并未在临床应用中被验证。
比利时医学保健联盟会出于原、仿药物剂量、传送系统粒径等显著差异的考虑,不推荐将原、仿吸入剂互换,仿制吸入剂在法国、德国、瑞士等欧洲国家也不被允许替代原研药。

我国2015年新版药典向欧美标准靠近
国外对待吸入性药物的仿制药如此谨慎,国内情况如何呢?2015年版《中国药典》参考欧洲药典(EP8.0)及美国药典(USP36),除对吸入粉雾剂原料药物粒度大小等作出规定外,还新增了“递送剂量均一性”及“微细粒子剂量”等相关的主要特性测定指标。质量标准向国际进行知行合一的靠近,正是对国内吸入性药物仿制药的产品质量提出挑战的一个信号。

对于国内吸入性药物仿制药质量的再思考
就《意见》提出的目标来看,国内吸入性药物仿制药将会有很长一段路要走。比如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仿制药常通过提高每剂粉雾总量来保证有效的治疗药物含量,而这往往会带来患者吸入更多不具有治疗活性的药物载体及其它未知的相关物质,增加过敏等不良反应发生的概率。
政策引爆仿制药一致性评价,首个研究结果即将出炉,结果令人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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