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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重磅报告:医药行业为偷逃税重灾区

201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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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受国务院委托,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了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据财政部提供的中央决算草案报表,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65 493.45亿元、支出总量74 993.45亿元,赤字9500亿元,与预算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039.59亿元、当年支出4319.49亿元,结转下年72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563.1亿元、当年支出1419.12亿元,结转下年143.98亿元。

在报告中,刘家义提到,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中央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增长11%,位列中央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增长之首。

根据报告,财政部批复卫生计生委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1564178.99万元,卫生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1320706.2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43472.71万元。

本次审计卫生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608 506.46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38.90%。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638.86万元,其中2014年9052.1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2617.25万元。

偷逃税问题突出,药品购销成重灾区

同时,根据报告,税费收缴执法不到位,其中药品购销领域发票监管不严,偷逃税仍较突出。报告指出,抽查的65家企业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偷逃税60多亿元。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如辽宁省黑山县周宗武等人2年间在不足50平方米的同一场所重复注销、开设6家企业,涉嫌向100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多亿元。

而就此问题,审计署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也做出了解答。

“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较为紧张的形势下,依法加强税费征管,确保应收尽收、防止过头征收,有极为重要的意义。我们加大了这方面的审计力度,在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了税收征管不严和发票监管不到位造成税收流失、未及时足额收缴非税收入等问题。特别是针对“看病难、看病贵”、药价虚高等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加强了对医药购销企业的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一些药品经销企业利用虚开发票偷逃税款问题仍较突出。2010年以来,审计署陆续揭露了葛兰素史克公司等多家医药企业虚开发票的问题线索。为进一步掌握医药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使用情况,防止国家税款流失,今年重点抽查了60多家药品经销企业增值税发票使用情况,发现虚开药品销售发票200多亿元,涉嫌偷逃税60多亿元,有的企业是专门的开票公司;同时,税务机关对其中36家企业从未进行过稽查,对其他29家企业的稽查也不到位。我们希望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揭示,促进加强对药品经销企业的监控分析,进一步完善增值税征管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的税务稽查。”

三家药企因税费问题被重点提出

广东揭阳市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问题

审计发现,2011年至2012年,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等11户企业在无真实药品购销业务背景的情况下,向3家医药公司开具药品增值税专用发票,被其用于税款抵扣,造成巨额税收流失。2012年6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税务总局和公安机关组织查处。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华美堂药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洪世明等6人有期徒刑2年至15年不等。

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2年,吉林省药品经营有限公司通过账外经营等方式,隐匿对吉林大学第一医院等7家医院的巨额药品销售收入,涉嫌偷逃税款。2013年9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税务总局组织查处。2013年12月,吉林省国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11 556万元、征收滞纳金4539万元和罚款5619万元的处罚决定,责令其限期缴纳。至2015年2月,该公司已补缴税款、滞纳金、罚款共计13 246万元。

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偷逃税款问题

审计发现,2009年至2012年,吉林省金港医药有限公司通过“大头小尾”手法打印药品销售发票等方式,隐匿对6家医院的巨额药品销售收入,涉嫌偷逃税款。2013年7月,审计署将此线索移送吉林省国税局组织查处。2014年1月,吉林省国税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税款3943万元、征收滞纳金1448万元和罚款1914万元的处理决定,责令其限期缴纳。至2015年2月,该公司已补缴全部税款、滞纳金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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