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谨慎看待一致性评价试验机构放开

2017-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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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致性评价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目前一致性评价的现状

“愿意承接一致性评价的临床机构数量有限,首批开展品种在2018年底完成困难”,“CFDA此前公示的首批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截止日期不会改变,我们将在实际工作中具体了解机构对BE试验的承接情况;同时,CFDA将与卫计委联动,积极推动问题解决”。这是CFDA药化注册司副司长李茂忠,在2016中国国际药物信息大会暨第八届DIA中国年会上所谈到的内容。
 
首批需要在2018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共涉及292个基本药物目录品种,19715个批准文号。而“722风暴”中,承接人体生物等效性试验和Ⅰ期临床试验的临床试验机构82家,且722核查已经“倒下”一部分。据我司2016年底各中心调研,目前能愿意承接项目的不足60家,随着一致性评价药学的集中完成,大量项目开始安排BE试验,我司去年部分中心预留的“空床位”今年早已成为“香饽饽”。
 
以物美价廉为目标的基本药物,需要花费300~500万证明自己价廉且物美,面对有限的机构资源必然要在机构排队,时刻担忧着自己会不会落队,不会被关在2018大限的门外。

一致性评价机构认证开放-达摩克利斯之剑

2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文件(以下简称意见)中第二条对于加快推进已上市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意见中指出“对生物等效性试验实行备案制管理,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依法开展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实施办法另行制定。”
 
一纸文章让整个仿制药界欢呼雀跃,终于在2017年初等到了这个消息。前期种种迹象表明机构认证有放开的趋势,本次国务院消息的公布,让人看到了BE机构放开的曙光。

对BE机构展开的思考
国务院发文,CFDA,CDE尚未见响应

去年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CFDA答复正在研究将机构资格认证改为备案制,同年9月,CFDA又在《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有关政策解读》中提出考虑将机构资格认证调整为备案管理并起草了公告。时隔5个半月,本次国务院公开发文,这是在“催促”CFDA尽快开始征求意见?在医药圈都看到了机构认证放开的苗头时,这5个半月的起草工作,究竟碰到什么困难?
 
“办法”迟迟不能开始征求意见,据我们了解,大部分药品生产企业要在今年中旬完成药学工作,这4个月左右的时间,能否完成起草,征求意见及正式发布?

解读“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

国信医药科技作在CRO领域打拼近10年,经历过数次政策变革,最担心的就是“具备条件”、“视情况”、“等”之类的描述。本人能够理解这一政策颁布背后的困难,尤其是放开后的基础条件,责任归属,核查要求等,为避免“秋后算账”的发生,务必要把“具备条件”几个字落实。
 
这次意见中的一个重点是除了医疗机构,还允许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参与,医院可以按等级,可以按资质,人员都具有相应资格,容易“具备条件”,但其他单位如何匹配?硬件条件(如床位,人员数量,监控设备,SOP等)相对容易匹配,但软件条件(人员素质经验,SOP执行力度)是很难短期匹配的,若意见发布,相对于把机构选择风险转嫁到申办方和CRO公司身上。一致性评价大多采用的是健康受试者,一旦出现失控的意外风险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一致性评价操作大体可划分为采血+检测,目前检测机构选择比较丰富,难点在于采血(即过去的认证机构)数量较少,意见提出“允许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社会办检验检测机构等依法开展一致性评价生物等效性试验”,但尚未明确哪些部门可以承担哪些业务,希望放开的是采血单位认证。

质控与安全性

伦理委员会,实验室检查认证,药物管理,血样保存,项目质控,风险应对,在医院我们不用太操心的问题,若放开认证,都变为头等大事。想到最近青岛某医院违规操作致9人感染乙肝的事件,操作不规范,未能遵循SOP,在某些医院都属于老大难问题,在核查常态化的今天,未曾接触过核查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能否承担越来越严的要求。

放开不代表放任,申办方和CRO要具备责任和经验

上面泼了很多冷水,但本人是乐于看到机构放开这件事的,起码药监部门对这些困难提出了解决思路;只是在兴奋之余,我们应该看到机构放开,但绝不能放任,一致性评价仍然路漫漫其修远,责任需要申办方和CRO共同承担。建议珍惜现有的认证机构资源。
 
乐观的猜测,放开认证后我们最关心费用可能或有所下降,但老牌机构下降空间不大,毕竟目前严格操作后人员成本很高,还是期望能够节约时间成本;新研究中心费用会较低,但上述风险需要考量。
 
药物研发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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